爱它,就给它自由!
爱它,就给它自由!
爱它,就给它自由!鸟儿是(shì)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,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(niǎolèi)资源保护,对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生物(shēngwù)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(zài)世界(shìjiè)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梳理一批捕鸟杀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“爱意(àiyì)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喜欢上了养鸟(yǎngniǎo)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(yuèjiān),张某从他人(tārén)处购买、接收画眉鸟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张某交代,他(tā)向沈某、李某等人出售画眉鸟14只,获利6650元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走(zǒu)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(yǐyǒu)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(wànyuán)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属于(shǔyú)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(dàn)购买和饲养是出于(chūyú)对鸟的喜爱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鸟食钱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赔违法所得(suǒde)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(yěshēngdòngwù)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(suǒde)六千(liùqiān)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画眉鸟、百灵、红嘴(hóngzuǐ)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(shōulù)其中。上述鸟类(niǎolèi)晋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(dōu)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处罚。在此,提醒(tíxǐng)广大(guǎngdà)爱鸟人士,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(biànhuà)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(zhòngdiǎnbǎohù)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还(hái)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”的王某在(zài)2022年至2023年9月期间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(yèjiān)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(hái)多次使用拍笼,在家中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在(zài)王某家中查获(cháhuò)3支气动枪状物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(ǒuěr)与几个爱好相同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(xiāngyuē)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时间。未使用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王某(wángmǒu)犯非法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(zài)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(huòzhě)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(guǎnzhì)或者罚金。
在(zài)此,法官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”应控制(kòngzhì)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野生鸟类,遵守(zūnshǒu)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(wèi)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
袁某和杨某喜欢看鸟(kànniǎo)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(de)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(píngfēn)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(gòumǎi)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,其中25只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(yuán)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河道内利用粘网、电子诱捕器猎捕野生(yěshēng)鸟类(niǎolèi)。
经(jīng)核实,二人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(guójiā)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(wéifǎn)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,使用(shǐyòng)禁用(jīnyòng)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认罚情况,最终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(yáng)某犯非法狩猎(shòuliè)罪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罚(shùzuìbìngfá)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(yěshēng)(yěshēng)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中,袁某和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(hái)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(chūshòu)野生鸟类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(xíngfǎ)规定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,不让爱好超过(chāoguò)合法边界,不使逐利成为猎捕(lièbǔ)、买卖鸟类的内驱力和衍生品。

鸟儿是(shì)蓝天的精灵,人类的朋友,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鸟类(niǎolèi)资源保护,对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生物(shēngwù)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(zài)世界(shìjiè)环境日来临之际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梳理一批捕鸟杀鸟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,提示广大群众爱鸟护鸟,守护鸟类栖息环境,共筑绿色家园。

“爱意(àiyì)”变质成伤害,“爱鸟”也难逃刑罚
退休后,张某喜欢上了养鸟(yǎngniǎo)。2023年至2024年7月间(yuèjiān),张某从他人(tārén)处购买、接收画眉鸟。2024年7月,民警在张某家中查获5只画眉鸟。
据张某交代,他(tā)向沈某、李某等人出售画眉鸟14只,获利6650元。在饲养过程中,有2只飞走(zǒu),3只死亡,1只再次转卖,已有(yǐyǒu)8只被追回,现存活的画眉鸟均已得到救助。经鉴定,14只画眉鸟价值7万元(wànyuán)。
张某表示,他知道画眉鸟属于(shǔyú)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(dàn)购买和饲养是出于(chūyú)对鸟的喜爱,出售获利也只是为换些鸟食钱,不成想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。
案件审理期间,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赔违法所得(suǒde)。
最终,法院判决张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(yěshēngdòngwù)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追缴违法所得(suǒde)六千(liùqiān)六百五十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画眉鸟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已将画眉鸟、百灵、红嘴(hóngzuǐ)相思鸟等多种传统观赏鸟收录(shōulù)其中。上述鸟类(niǎolèi)晋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任何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及出售行为,都(dōu)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作为画眉鸟的“粉丝”,张某明知该类鸟的保护等级仍抱有侥幸心理,违法饲养买卖,最终触犯法律获刑事处罚。在此,提醒(tíxǐng)广大(guǎngdà)爱鸟人士,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鸟类保护等级的变化(biànhuà),拒绝买卖珍贵、濒危、国家重点保护(zhòngdiǎnbǎohù)野生鸟类,增强鸟类保护意识。
打野还(hái)持枪,两罪并罚
喜欢“打野”的王某在(zài)2022年至2023年9月期间,伙同好友多次在夜间(yèjiān)非法狩猎野兔;以掏鸟窝的方式,猎捕2只斑鸠。此外,他还(hái)多次使用拍笼,在家中捕猎斑鸠。
2023年9月,民警在(zài)王某家中查获(cháhuò)3支气动枪状物,经鉴定为枪支。
王某表示,自己闲来无事,偶尔(ǒuěr)与几个爱好相同的好友交流(jiāoliú)狩猎方法、讨论狩猎工具,并相约(xiāngyuē)猎捕野兔、斑鸠打发时间。未使用过枪支狩猎。
最终(zuìzhōng),法院判决王某(wángmǒu)犯非法狩猎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。
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(zài)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(huòzhě)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(guǎnzhì)或者罚金。
在(zài)此,法官提示,爱好的“变现”应控制(kòngzhì)在一定限度内,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、交易野生鸟类,遵守(zūnshǒu)法律法规,以免“小爱好”付出“大代价”。
为(wèi)赚钱捕鸟,触犯刑法得不偿失
袁某和杨某喜欢看鸟(kànniǎo)、买鸟。2024年4月至5月期间,袁某和杨某二人利用脚扣、斧子、镊子等工具,以“掏鸟窝”的(de)方式非法猎捕8窝沼泽山雀幼鸟,杨某向案外人出售后与袁某平分(píngfēn)获利。
此外,二人还曾先后两次购买(gòumǎi)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,出售并平分获利,其中25只活体鸟被民警查获,经鉴定共价值37500元(yuán)。
同时,袁某还伙同他人在河道内利用粘网、电子诱捕器猎捕野生(yěshēng)鸟类(niǎolèi)。
经(jīng)核实,二人所捕猎的红喉歌鸲、蓝喉歌鸲为国家(guójiā)二级保护野生动物;沼泽山雀属于“三有”动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袁某、杨某违反(wéifǎn)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,使用(shǐyòng)禁用(jīnyòng)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
综合二人的坦白情节、认罪认罚情况,最终,法院判决袁某、杨(yáng)某犯非法狩猎(shòuliè)罪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罚(shùzuìbìngfá)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和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六千元。
野生(yěshēng)(yěshēng)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鸟类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鸟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。
本案中,袁某和杨某自称先是出于爱好进行捕猎,后发现爱好之余还(hái)能盈利便乐此不疲。在利益驱逐下,二人频繁捕猎、出售(chūshòu)野生鸟类,破坏鸟类资源,触犯刑法(xíngfǎ)规定。
我们都应积极保护鸟类资源,不让爱好超过(chāoguò)合法边界,不使逐利成为猎捕(lièbǔ)、买卖鸟类的内驱力和衍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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